環境監理
- 建設項目環境監理是指受建設單位委托,依據有關環保法律法規、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及其批復文件、環境監理合同等,對建設項目實施專業化的環境工程監理和技術服務,協助和指導建設單位多方面落實建設項目各項環保措施。
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工作適用范圍
1.環境敏感區域的建設項目,包括涉及飲用水源、自然保護區、風景名勝區等;
2.環境風險高或污染較重的建設項目,包括石化、化工、火力發電、農藥、醫藥、危險廢物(含醫療廢物)集中處置、生活垃圾集中處置、水泥、造紙、電鍍、印染、鋼鐵、有色及其他涉及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;
3.施工期環境影響較大的建設項目,包括水利水電、煤礦、火電、礦山開發、石油天然氣開采及集輸管網、鐵路、公路、城市軌道交通、碼頭、港口、航道、風電等建設項目;
4.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批復中,要求開展環境監理的項目。